北京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门头沟红会副会长违规

作者:新京报 浏览(1302) 评论(0)

 北京市纪委官方网站昨日公布了北京市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西城、昌平、海淀、门头沟、密云、怀柔的6名干部“上榜”。临近中秋和国庆,市纪委公布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查处情况,警示意味更浓。

  1 西城某学院小学部违规发补贴

  西城区教育研修学院小学部原主任谭晓培、主任刘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6月,时任小学部主任的谭晓培(即将退休)与接任主任刘悦商定,从小学部未清理的“小金库”中提取人民币现金28.04万元,发放给本部人员。2015年8月,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谭晓培留党察看处分,给予刘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昌平某小学用公款旅游

  昌平区回龙观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怡久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至8月,昌平区回龙观中心小学借外出培训、家访、对口交流之机,组织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分6次公款外出旅游,共花费人民币23.2944万元。2015年8月,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怡久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海淀一民警违规收购物卡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民警冯黎违规收礼问题。2013年至2014年,冯黎在担任花园路派出所社区民警期间,分别收受辖区内两家公司赠送的购物卡,共计人民币6000元。2015年7月,经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局长办公会决定,给予冯黎行政记过处分。

  4 门头沟红会副会长违规办婚宴

  门头沟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连勇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3年9月,王连勇分两次为其女操办婚宴共计71桌。其中,收受本机关干部礼金人民币4000元。2015年9月,经门头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连勇党内警告处分。

  5 密云一村官用公款送礼

  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庄户村党支部书记孙光华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1月,孙光华个人决定用公款分两次购买购物卡,答谢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计支出人民币1.1万元。2015年8月,经密云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光华党内警告处分。

  6 怀柔一村官用公款吃喝

  怀柔区汤河口镇后安岭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宝权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6月,后安岭村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共计28人,赴密云县古北水镇参观考察。考察结束后,用公款吃自助晚餐,花费人民币3514元。2015年8月,经怀柔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刘宝权党内警告处分。

  新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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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1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主要涉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公款旅游、违规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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