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首例非京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

作者:千龙网 浏览(1189) 评论(0)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8月18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与门头沟检察院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门头沟检察院建立涉罪观护基地,同等保护京籍和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

  2014年10月,17岁的小宇和同乡来京打工。因同乡在工地多次被领班恶语训斥,喝过酒的小宇和同乡气不过,把领班暴打一顿。小宇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已满16周岁,小宇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官发现,小宇此前并没有前科劣迹,此次违法是出于哥们义气,加之酒后冲动。检察官从挽救、教育的角度多次与被害人沟通,在达成和解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检察院决定对小宇实施帮教。

  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害人同意原谅小宇,但条件是必须赔偿十几万医药费。虽然生活困难,小宇爸爸还是把房子做了抵押,又找亲戚朋友借了钱赔偿对方,希望检察官帮帮孩子。

  考虑到小宇还未成年,积极认罪悔罪,且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门头沟检察院对小宇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让其在该院建立的“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监督考查,小宇成为第一个在该基地接受观护的孩子。小宇是门头沟检察院第一个非京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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