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涉未成年离婚案 法院通过调解撤诉率达85%

作者:千龙网 浏览(1315) 评论(0)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门头沟法院于今年3月正式将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纳入未审庭审理范围,在审结的48件离婚案中,仅有3件以判决方式结案,调解和撤诉率达85%。记者今天上午从门头沟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陈某与刘某自由恋爱,于2006年6月登记结婚,2007年1月儿子出生。2015年5月,陈某以刘某有第三者为由起诉离婚。在审理中,双方均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

开庭前后,双方都收到了法院以《致父母的一封信》为标题的离婚教育手册,并观看了《离婚,你真的考虑好了吗》的教育片,父母离婚大战中的孩子的无助与害怕再次深深地触动了双方疼爱孩子的心。最终,双方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上都达成了一致意见。

未审庭庭长杨畅表示,在离婚案中,父母的不当言行往往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该院将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纳入未审庭审理范围,并试行了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审结的离婚案件比本市法院同期同类案件调撤率高19%。

法院在离婚案件审理中,通过观看录像、专家指导、发放指导手册等方式,对离婚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责任及帮助子女适应父母离婚后的生活等内容进行教育,使双方在离婚时能够作出最有利于子女未来发展的选择。

同时,该院委托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有关情况、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能力、未成年人与父母双方的感情融洽程度等进行观护调查,向法庭提交调查报告,并对判决、调解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对涉案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及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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